2007年4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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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位名律师倡议关爱流浪孤儿
本报携手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联合报道
见习记者 李道演

  一封倡议书,一份关爱情。本报连续刊发的关爱衢州流浪孤儿小卢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浙江电视台民生休闲频道制片人来到本报,向记者了解详情后,表示将进行重点报道。昨日,童松青律师又联合全省11位知名律师,给本报寄来了《关心帮助流浪孤儿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尤其是律师界共同关注社会流浪孤儿。

  关心帮助流浪孤儿倡议书
  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在这花一样的年龄段他们有权利在父母羽翼的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并接受良好的教育。
  然而,衢州岭洋乡小卢的无助再次提示我们:流浪孤儿的存在是社会的现实。他们身心遭受创伤,缺少最基本的需求:衣不裹体、食不裹腹、居无定所;没有亲人、没有温暖,更谈不上接受教育。他们四处流浪,每天寻找食物只为了维持生存。这样的成长环境,势必给他们幼小的心灵蒙上厚厚的阴影。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面对流浪孤儿,我们要做的是如何改变他们的成长环境,帮助他们重新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当中,使他们能够在失去家庭的关爱之后还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给予的温暖和关怀。
  关爱流浪孤儿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一份责任。众人拾柴火焰高,给他们一份关爱,就能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就会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挽救流浪孤儿,就是挽救他们的未来。
  作为一名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应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利用自身专业优势投身公益事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真情而迫切地向全社会尤其是所有律师界同仁们呼吁——献出拳拳爱心,伸出关爱之手,用您的爱心滋润那些缺乏父母之爱和经济保障的流浪孤儿,帮他们一把,扶他们一程。有了您的爱心与关怀,他们的明天将更美好!

  倡议人:童松青、吴清旺、王克先、柯直、吕俊、郁华、戴和平、朱民强、沈田丰、姚建彪、王少良、王茜。
  2007年4月5日